标题:不合理收费
回复内容:
尊敬的林卓光客户: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
接到您的留言后,我司工作人员立即就您反映的情况展开核查。
经核实,江北金裕碧水湾小区于2012年完成“一户一表”改造工程。根据《惠州市惠城中心区城市供水“一户一表”实施办法》(惠府办〔2009〕49号)第十五条规定:“有公共用水设施的建筑物,在实施城市供水‘一户一表’工程时应当装设总立户注册水表。城市供水‘一户一表’工程实施后,用户对没有经过所属立户注册水表计量而从中受益的公共用水量水费根据用户实际用水量按比例进行分摊。公共用水量为总立户注册水表水量减去分立户注册水表水量之和的差额部分。”
分摊水量的具体计算如下:
用水户分摊水量=用水户分表计量水量/各用水户分表计量水量之和×公共用水量
其中:公共用水量=总立户注册水表水量—各分立户注册水表水量之和。
一般情况下,除了住户用水外,还有其它方面的公共用水,由于这些方面的用水量不会在住户分立户注册水表中反映,需由受益住户根据实际用水量按比例进行分摊。
我司工作人员已多次就上述情况向您作了详细的解释说明,您表示不接受。若您还有水费方面的问题或疑问,可直接联系我司江北营业所进行咨询处理(电话:2809247)。
若您还有其他供用水方面的问题或建议,请及时致电我司客服热线96968(24小时)、或咨询我司主页在线客服(在线时间),我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感谢您的留言。